主债权合同的签约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金融法规规定,是债权人(如银行、金融机构或特定权利人)与债务人(借款人或义务承担方)之间签订的双务合同。

| 签约主体 | 法律定义 | 核心权利与义务 |
|---|---|---|
| 债权人 | 资金/资源提供方 | 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享有担保权等从权利 |
| 债务人 | 资源接收方 | 按约定使用资金;按期偿还本息 |
依据《民法典》第667条,主债权合同须包含:
主债权合同可能衍生担保合同等从合同,但担保人并非主债权合同签约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需注意:
总结而言,主债权合同本质是债权债务关系的直接载体,其效力范围不自动涵盖担保人等第三方主体,担保关系需通过独立从合同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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