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效合同需符合以下核心条件:

| 条款号 | 无效条件 | 法律后果 |
|---|---|---|
| 第144条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需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
| 第146条 |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恶意串通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
| 第153条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若该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则合同无效;管理性规定可能不影响合同效力。 |
| 第154条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合同自始无效,且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扩展内容:
1. 主体资格瑕疵:若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合同可能无效。根据《民法典》第144条和第145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未追认则合同无效。
2. 形式要件缺失:法律要求特定形式的合同(如书面形式),若未满足形式要件可能导致合同不成立,但并非直接构成无效,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3. 无效合同的确认程序:合同无效需通过司法或仲裁程序确认,相关机关可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作出裁定。未经确认,不得直接认定合同无效。
4. 无效后果处理: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及折价补偿。例如,若合同标的物已灭失,应参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注意事项: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不同,后者仅需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效力终止,而无效合同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此外,合同无效的原因需严格依据法律条款认定,避免因主观判断导致错误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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