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是指债务人在合同或法律关系下拥有的要求债务人履行其付款、提供服务或其他责任的权利。在日常生活和商业交易中,债权关系经常会出现,而债权与合同债权关系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合同是构成债权关系的基础,它是债权产生的根源。合同是各方达成的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债务人应该履行的责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债务人应承担的义务,债权关系的产生和责任的界定都是依赖于合同的内容而确定的。
在一般情况下,债权确实等于合同债权关系。债权关系的产生是基于合同的约定,只有在合同中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某种义务,债权关系才会存在。这意味着债权人只有在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条件之后,才能依法依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债权关系不一定完全等同于合同债权关系。例如,根据法律规定的义务关系也可以产生债权关系,而不一定需要通过合同来界定。比如,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权益等,在没有签订正式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构成债权关系。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债权关系可能会超出合同的范围。例如,当合同中的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能会依据法律规定的权利,主张自己的债权。这时候,债权关系虽然基于合同,但也会受到法律的干预和调整,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与合同债权关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依存关系。债权关系的建立通常是基于合同或法律的规定,合同是最主要的债权产生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可以依据合同或法律规定,主张其应得的权利,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债权关系的产生与合同债权关系密不可分,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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