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庭前调解后,如果双方达成了协议并准备继续离婚程序,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以支持调解达成的协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书面协议:将调解达成的协议书面化,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正式的文件备案。
2. 证人证言:如果有第三方在调解过程中作为见证人出席,可以考虑让其提供书面证词或证言。
3. 财产证据: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或财产赡养的问题,可以准备相关的财产清单、财产证明文件、银行资产证明等。
4. 子女抚养证据: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或抚养费用问题,可以准备子女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生育证明、抚养协议等。
5. 通讯记录:如果在调解过程中有电子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沟通内容,可以将其保存为证据备用。
在法庭上,双方可以共同提供这些证据,以支持调解达成的协议,并确保协议的执行。同时,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在证据准备过程中出现遗漏或不适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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