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民政部门的最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及相关信息:

一、巨鹿婚姻登记所需核心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双方共同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
| 材料类型 | 具体要求 |
|---|---|
| 明 | 双方有效居民(原件及复印件) |
| 户口证明 | 双方户口簿原件,需包含户主页、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
| 登记照片 |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或蓝底) |
| 婚姻状况声明书 | 现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
| 离婚/丧偶证明 | 再婚者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配偶死亡证明 |
二、特殊情形附加材料
以下情况需补充材料:
1. 军人:提供军人证件+部队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 涉外婚姻: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经认证的单身证明
三、办理流程说明
| 步骤 | 操作内容 | 注意事项 |
|---|---|---|
| 预约 | 通过"冀时办"APP或电话(0319-4323301)预约 | 需提前2-30个工作日 |
| 现场办理 | 到巨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材料 | 地址:巨鹿县黄巾大道北侧民政服务中心 |
| 材料审核 | 工作人员核验材料真实性 | 特别注意户口簿婚姻状况需与实际相符 |
| 领取证件 | 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结婚证 | 正常办理时长约40分钟 |
四、重点注意事项
1. 所有证件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姓名、号、出生日期等)
2. 户口簿需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婚姻状况栏应与当前实际状况相符
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30(夏季)、8:30-12:00,13:00-17:00(冬季)
五、相关便民信息
巨鹿县自2023年起实施"婚育户"联办机制,办理结婚登记时可同步进行:
-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需携带)
- 户籍信息变更申请
- 生育登记卡办理
常见问题补充
Q: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怎么办?
A:可凭集体户口卡原件(加盖保管单位公章)及复印件办理
Q:户口簿遗失如何处理?
A:须先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有效期30天
提醒:为保障顺利登记,建议提前登录河北省民政厅官网或拨打巨鹿县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319-4323301)核实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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