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主要遵循以下几点:
1. 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股票、房产等,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
2. 婚前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互为补充、付出劳务、协力经营等,共同增值的,应分为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个人收入用于增加夫妻共同财产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后财产:离婚时所持有的房产、存款、股票等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
4. 债务处理:离婚时,双方的债务责任也要进行分割,将债务清算后再分割财产。
在具体分割财产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财产的归属。如果双方有争议,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分割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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