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有明确规定。总体原则是,双方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决。具体规定如下:
1. 共同财产的范围:
-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收益;
- 知识产权收益;
- 继承或赠与所得,但受赠人明确表示只由一方所有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个人才能获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 共同财产的分割:
- 离婚时,双方应当协议分割共同财产。
-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以下因素裁决:
- 夫妻双方各自的工作、收入、财产状况和生活状态;
- 子女抚养和教育费用的承担;
- 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而影响其工作和收入的情况;
- 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数额;
- 婚姻持续时间;
- 双方生活来源,以及一方因离婚而生活困难的情况;
- 其他正当因素。
3. 个人财产的保护: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 个人财产的性质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改变。即便离婚后,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其所有。
4. 赡养费承担:
- 离婚后,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有权从另一方获得适当的生活费用。
- 承担生活费用的期限和数额,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 子女抚养费承担:
-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 一方无力全部承担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 子女抚养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只是一般性概括,实际分割时还需综合考虑具体情况。离婚财产分割往往涉及复杂的财产认定和价值评估,当事人若无法自行协议一致,可以聘请律师提供专业意见,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决。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尽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在协议不成时再根据上述因素进行公平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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