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时的税务优惠,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有以下几项规定:
1.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 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3000元定额赡养费(2023年起标准)。
- 非独生子女需分摊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分摊方式包括:
(1)均等分摊(最常见)
(2)协议分摊(需签订书面协议)
(3)指定分摊(需留存老人书面指定)
2. 赡养对象范围
- 年满60周岁的父母(含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 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需纳税人实际承担赡养义务)
3. 特殊情形处理
- 若部分子女无经济能力,其他子女可在协商后提高分摊比例,但总扣除额仍不超过3000元/月。
- 离异家庭中,对未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仍可享受扣除。
- 被赡养人有多子女但仅由部分子女赡养的,参与赡养的子女可享受扣除。
4. 需备查材料
- 户口本/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
- 共同赡养人签订的书面分摊协议(非均摊时)
- 祖父母扣除需提供子女死亡证明及赡养关系证明
5. 政策依据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补充说明:
扣除额度会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定期调整,需关注财政部最新通知。
若兄弟姐妹中有境外居民,境内赡养人可全额申报扣除。
赡养支出超过扣除标准部分不得在其他税种中抵扣。
建议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时通过个税APP填报分摊信息,系统将自动校验各关联方申报数据的一致性。若存在虚报分摊比例,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并纳入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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