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的主要条件和流程如下:
1. 共同自愿离婚
离婚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需要到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如结婚证、等。如果双方没有子女或者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共识,民政部门通常会在一个月内作出批准离婚的决定,颁发。
2. 一方提出离婚并获得法院判决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申请,但另一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比如感情确已破裂、经济困难无法维系婚姻等,经过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判决后,双方可持法院离婚判决书到民政部门补领。
3. 一方失踪或死亡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超过一年,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如果一方自婚姻关系成立之日起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并且无法共同生活,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后,可以判决准予离婚。离婚后,另一方可以持法院离婚判决书到民政部门补领。
4. 重婚或有配偶
如果夫妻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如认定确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可以判决准予离婚。离婚后,另一方可以持法院离婚判决书到民政部门补领。
以上就是获得的主要条件和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也需要到民政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能补领。如果是由法院判决离婚的,则需要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到民政部门补领。无论是自愿离婚还是判决离婚,补领都是必须的法律程序。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