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婚前协议公证费的收费标准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证服务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7〕24号)执行,具体费用与协议涉及的财产标的额直接相关,采用分段累进制计算。以下是详细说明:

| 财产标的额区间 | 费率 | 速算公式(单位:元) |
|---|---|---|
| 50万元(含)以下 | 0.25% | 标的额×0.25% |
| 50万元-500万元(含) | 0.2% | 1250 + (标的额-50万)×0.2% |
| 500万元-1000万元(含) | 0.15% | 9250 + (标的额-500万)×0.15% |
| 1000万元以上 | 0.1% | 17750 + (标的额-1000万)×0.1% |
注:最低收费200元/件,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简单协议公证费约200-500元。
婚前协议无需强制公证,满足以下条件即生效:
1. 双方完全自愿签订;
2. 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3. 明确财产归属及债务承担。
公证的核心价值在于强化证据效力,避免未来诉讼中对协议真实性的争议。
1. 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需提供户籍证明);
2. 未婚证明(民政局开具或书面声明);
3. 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金融资产凭证等财产权属证明;
4. 协议草案(建议提前由律师拟定)。
1. 律师审核必要性:建议公证前由专业律师审查协议条款,避免出现“限制离婚自由”“净身出户”等无效条款;
2. 特殊财产登记:房屋赠与条款需同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否则赠与人可撤销(《民法典》第658条);
3. 数据参考:广州2023年婚前协议公证量约1.2万件,其中涉及房产标的占比78%,平均标的额317万元。
如需办理,建议提前拨打广州公证处咨询电话(020-83181032)确认最新收费细则及预约安排。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