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所有权归属关系是指著作权的原始取得、继受转移及行使主体在法律上的确认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订),著作权归属的核心原则为"创作人原始取得",但存在法定例外情形。以下从基础规则、特殊类型、权利内容三方面分析:

1. 作者原始取得原则:作品著作权通常属于创作者本人(自然人),无论是否发表,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获得。
2. 非自然人主体取得: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成为著作权人(详见表1)。
| 作品类型 | 著作权人 | 归属规则 | 法律依据 |
|---|---|---|---|
| 法人作品 | 法人/非法人组织 | 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法人承担责任 | 《著作权法》第11条 |
| 职务作品 | 一般归作者 特定情形归单位 |
单位有权优先使用(2年内) 工程设计图等特殊职务作品单位享有除署名权外的权利 |
《著作权法》第18条 |
| 委托作品 | 约定优先 无约定归受托人 |
委托创作合同需明确权利归属 | 《著作权法》第19条 |
| 合作作品 | 全体合作作者 | 不可分割使用的需协商一致行使 | 《著作权法》第14条 |
| 演绎作品 | 演绎者+原著作权人 | 演绎需获原作品授权 双重权利保护 |
《著作权法》第13条 |
原始取得:通过创作行为直接获得(包括法人作品)
继受取得:通过转让、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但人身权利不可转移
人身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永远归属作者)
财产权利: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12项权利(可分割许可或转让)
1. 著作权登记证书(公示效力)
2. 创作底稿、源文件等证据链
3. 合同约定文本
4. 司法确权诉讼
注:2020年《著作权法》修订新增"视听作品"分类,其著作权归属由制作者与作者约定,无约定时归制作者,但编剧、导演等享有署名权和获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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