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的“五金”通常指结婚时男方赠送给女方的五种金饰(如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镯、金脚镯等),属于婚内财产分割的范畴。其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条款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1. 法律性质认定
- 婚前赠与:若五金在婚前赠送且明确为女方个人财产(如婚前协议约定),通常不参与离婚分割。
- 婚内共同财产:若无特殊约定,婚后赠与的五金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均等或按贡献比例分配。
2. 赠与行为的举证
主张五金为个人财产需提供证据,如赠与协议、购买票据、证人证言等。若无证据,法院可能推定为共同财产。
3. 地域习俗影响
部分地区将五金视为彩礼的一部分。若符礼返还条件(如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男方经济困难),女方可能需部分或全部返还。
4. 实际使用与损耗
若五金已变卖或损耗,法院可能按实际价值折算补偿。故意隐匿或转移财产的一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5. 特殊处理情形
- 家庭暴力或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主张多分财产,包括五金。
- 子女抚养因素: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能获得更多财产倾斜。
扩展知识: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内工资、投资收益等,但明确赠与个人的财产除外。实务中,五金常因举证难度引发争议,建议保留交易记录或书面约定。若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离婚协议自主分配,优于法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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