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的诉讼离婚程序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离婚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起诉讼:离婚案件一般由当事人之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可以在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选择其他合适的人民法院提起。
2. 立案受理:法院收到诉讼申请后,会对案件进行立案受理,确定管辖权和适用法律,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庭前调解。
3. 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是离婚案件处理的重要环节,法院会组织调解员进行调解,协助双方当事人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4. 庭审阶段:如果当事人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将安排庭审,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最终作出判决。
5. 法律文书: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最终出具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确认双方离婚的事实及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
6. 生效执行: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即为法律效力,双方需要依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履行离婚程序,包括履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义务。
以上是成都市离婚诉讼的一般程序规定,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咨询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具体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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