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赠遗嘱的标准格式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标题
明确写明「遗嘱」或「房产遗赠遗嘱」,居中书写。
二、立遗嘱人信息
需完整注明:
1.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号码;
2. 常住地址、联系方式;
3. 婚姻状况(如已婚需注明配偶姓名);
4. 精神状况声明(例:"本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房产信息
详细描述拟遗赠的房产,包括:
1. 房产证号、坐落位置(精确至门牌号);
2. 产权面积、共有情况;
3. 抵押或租赁等权利负担说明;
4. 若为共有财产,需注明所处分份额。
四、遗赠条款
1. 指定受遗赠人(姓名、号、与立遗嘱人关系);
2. 明确表述遗赠意愿(例:"本人自愿将上述房产中属于本人所有的份额无偿赠与XXX");
3. 可附加条件(如:"受赠人需履行赡养义务"等,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五、其他条款
1. 遗嘱执行人指定(可指定1-2人并注明联系方式);
2. 遗产债务处理方式;
3. 争议解决条款;
4. 遗嘱份数及保管人。
六、落款
1. 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按指印;
2. 注明立遗嘱日期(年、月、日);
3. 建议增加见证人条款(至少2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签名并附复印件)。
注意事项:
1. 必须为书面形式,打印遗嘱需每页签名;
2. 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配偶需另行同意;
3. 若存在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者,需保留必要份额;
4. 建议进行遗嘱公证或律师见证以提高法律效力;
5. 可附加视频录像作为辅助证据;
6. 遗嘱人可随时撤销或变更遗嘱,但需采用法定形式。
扩展知识:
根据《民法典》第1133-1144条,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公证及口头遗嘱(危急情况)。房产遗赠需注意:
1. 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2. 遗产税目前虽未开征,但受赠房产再出售时可能涉及20%个人所得税;
3. 农村宅基地房遗赠可能受集体成员资格限制。
建议立遗嘱前咨询专业律师,根据财产状况设计个性化条款,并做好继承权公证所需的配套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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