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婚姻登记需要以下材料和程序:
1. 婚姻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贵阳市民政局官网上下载,也可到当地派出所或婚姻登记处领取。
2. 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双方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用于核对身份信息。
3.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是证明双方户籍身份的重要材料。
4. 或丧偶证明:如有前婚姻史,需要提供或丧偶证明。
5. 居民明:若双方中有一方是外国人,需要提供有效的中国签证、居留证等明。
6. 独身证明:未婚者需提供独身证明,可以通过办理居民时开具的小绿本来证明。
7. 招待所登记证明:如果选择在贵阳市以外地区登记结婚,需要提供由该地招待所出具的招待所登记证明。
婚姻登记程序:
1. 提交材料:双方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到当地婚姻登记处、派出所或民政局递交申请。
2. 广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必须在婚姻登记前进行15天的广播公告。公告期满后即可办理登记。
3. 签署婚姻登记书:公告期满后,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双方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签署婚姻登记书,并在证书上留下意见和签名。
4. 领取结婚证:办理完成后,可以当场领取结婚证,结婚证是合法的婚姻证明文件,具备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和程序仅供参考,并且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和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婚姻登记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了解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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