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撰写时需确保内容明确、具体、合法,一般包括以下核心条款及注意事项:
一、离婚协议书基本结构
1. 标题
首行居中注明“离婚协议书”或“自愿离婚协议书”。
2. 双方基本信息
写明姓名、性别、号、住址、联系方式等,确保与一致。
3. 自愿离婚声明
明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无胁迫或欺诈情形。例如:
“甲乙双方因感情破裂,自愿协议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4. 子女抚养条款
- 抚养权归属:明确子女由哪方直接抚养,未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时间、方式)。
- 抚养费:包括金额、支付方式(按月/年)、支付期限(至子女成年或独立生活止),并约定教育、医疗等额外费用的分担比例。
- 特别约定:如子女改姓、升学等重大事项的协商机制。
5. 财产分割
- 共同财产:逐一列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保险等,注明归属及过户时限。例如:
“位于XX市XX区的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需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 债务处理: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约定清偿责任。如无共同债务,需明确声明。
6. 其他约定
- 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如适用)。
- 户口迁移、补偿款支付等未尽事宜。
7. 违约责任
约定违反协议的法律后果,如逾期支付抚养费、拒不配合过户的赔偿标准。
8. 法律效力与争议解决
注明“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并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诉讼管辖法院)。
二、注意事项
1. 合法性
- 不得限制再婚、探视权等法定权利。
- 若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需明确过户时间及违约责任。
2. 明确性
财产分割需具体到品牌、账号、产权证号等,避免笼统表述。
3. 签字与生效
需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自行签署的协议未经登记无法律效力。
4. 公证与执行
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时,可公证协议以强化执行力;拒不履行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扩展知识
隐藏财产风险:离婚后一方发现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可在3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抚养费调整:若子女实际需求或支付方经济状况变化,可协商或诉讼变更抚养费标准。
涉外离婚:涉及境外财产或子女在国外的,需结合国际私法处理。
离婚协议书的严谨性直接影响后续权益保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审核,避免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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