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的公证协议书通常由律师起草,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客户基本信息:公证协议书首先应包括协议参与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号码、联系地址等信息。
2. 婚前财产确认:协议书应明确确认参与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包括不动产、车辆、存款、证券等资产的具体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3. 资产保管方式:协议书应明确规定婚前财产的保管方式,包括是否共同管理、如何继续保持个人财产属性等。
4. 财产归属约定:协议书应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处置方式,包括离婚、分居、死亡等情况下财产归属的约定。
5. 法律约束:协议书应明确声明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双方自愿签署,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协议。
6. 生效方式:协议书应规定公证协议的生效方式,通常为公证处见证签署。
7. 保密条款:协议书应包括保密条款,防止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8. 签署与公证:最后,协议书应由双方在公证处签署,并由公证员进行公证,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
以上是撰写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的一般要点,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建议在起草协议书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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