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接受遗赠声明书
遗赠是指遗赠人通过遗嘱将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特定主体。若受遗赠人愿意接受遗赠,需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接受,即签署《同意接受遗赠声明书》。以下为该声明书的核心内容与注意事项:
一、声明书的基本结构
1. 标题:居中写明“同意接受遗赠声明书”。
2. 声明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号、住址等,需与遗赠涉及的遗嘱或公证文件一致。
3. 遗赠人信息:明确遗赠人姓名、死亡日期及遗嘱的基本情况(如遗嘱订立时间、公证处名称等)。
4. 遗赠内容:具体描述遗赠财产的种类、数量、位置(如房产需写明地址)或其他特定权益。
5. 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明确表述“本人自愿接受遗赠人XXX在遗嘱中提及的全部遗赠财产,无附加条件”。
6. 法律效力声明:注明“本声明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已知晓遗赠相关权利义务”。
7. 签字与日期:声明人亲笔签名并捺印,注明签署日期。
二、关键注意事项
1. 时限要求:
-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表示,逾期视为放弃。
- 建议通过公证或书面送达继承人/遗嘱执行人,避免争议。
2. 财产范围明确性:
- 若遗赠财产涉及共有财产(如夫妻共同房产),需先析产确认遗赠部分有效性。
- 动产(如存款、车辆)需附相关权属证明复印件。
3. 特殊财产的处理:
- 不动产需办理过户登记(如房产需持遗嘱公证书、声明书等至不动产登记中心);
- 股权遗赠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规定。
4. 见证与公证:
- 声明书可公证以增强法律效力,尤其涉及大额财产或潜在纠纷时;
- 若遗赠本身已公证,声明书通常无需二次公证,但需确保内容与遗嘱一致。
三、常见问题扩展
放弃遗赠的后果:放弃后财产按法定继承处理,不可单方面撤销放弃声明。
税费问题:受遗赠可能涉及契税(房产3%-5%)、个人所得税(例外情形)等,需提前咨询税务部门。
多份遗嘱冲突: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需核实遗赠条款是否被后续遗嘱变更。
示例模板(简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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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接受遗赠声明书
本人XXX(号:XXX),现居住于XXX。遗赠人XXX(号:XXX)于XX年XX月XX日订立遗嘱(公证编号:XXX),将其名下位于XXX的房产(产权证号:XXX)遗赠给本人。本人确认该遗嘱内容真实有效,自愿接受上述全部遗赠财产,并承诺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捺印):_________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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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声明书签署后,建议同步办理财产转移登记,并保留与遗嘱执行人、其他继承人的沟通记录,减少后续纠纷风险。若遗赠涉及复杂资产(如公司股权、境外财产),需结合专业律师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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