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需要以下资料:
1. 双方当事人的有效件(、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
2. 未婚证明或明(必要时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 经公证的委托书(若代理结婚)、代理人的有效明原件和复印件;
5. 七天内进行的艾滋病检测报告;
6. 离异人员需提供、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7. 配偶死亡证明(对丧偶者);
8. 未成年人结婚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或由民政部门发出的结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
9. 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办理婚姻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务必携带完整的资料,以便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和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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