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如下:
1. 明
- 双方需提供有效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 若丢失,可用户口簿+临时替代,但需确保信息一致。
2. 户口簿
- 提供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 户口簿需包含户籍专用章,婚姻状况栏应与实际相符(如未婚、离婚、丧偶)。若未更新,需提前到户籍地派出所变更。
3. 婚姻状况证明
- 未婚者无需额外证明,但离婚再婚需提供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需附带生效证明)。
- 丧偶再婚需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如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4. 登记照片
-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尺寸5.3cm×3.5cm),可现场拍摄或自带符合规格的照片。
5. 军人登记材料
- 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士兵证及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注意事项
户籍要求:双方至少一方户籍在重庆,或至少一方持有重庆市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涉外婚姻: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经认证的单身证明及翻译件,并到重庆市涉外婚姻登记处(渝中区民生路)办理。
集体户口:无户口簿者可用户籍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替代。
自愿:重庆提倡但非强制,可免费在指定机构进行,建议提前完成以保障健康权益。
特殊情形
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精神疾病患者),需监护人陪同并出具相关医学证明及监护权材料。
补领结婚证需提交原婚姻档案记录或民政部门查档证明。
重庆部分婚姻登记处已开通网上预约(“渝快办”APP或微信公众号),可减少排队时间。具体政策以当地民政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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