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扣押协议书
甲方(丈夫):[姓名]
号码:[号码]
住址:[地址]
乙方(妻子):[姓名]
号码:[号码]
住址:[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结婚多年,由于感情不和,经双方协商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为保障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财产扣押范围
1. 甲、乙双方婚姻期间所共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证券、债权债务等均属于财产扣押范围。
2. 对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应按照协议确定的比例进行分割或处理。
3. 对于个人财产,各自享有所有权,不纳入本次财产扣押范围。
二、财产扣押方式
1. 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共同前往公证处办理财产扣押手续,将共有财产进行登记并进行协商分割。
2. 公证处应依据双方协议,对财产进行登记、评估并记录。
3. 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可委托专业人士对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4. 如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应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三、财产分割方式
1. 房产:甲方拥有的房产由甲方独自所有;乙方拥有的房产由乙方独自所有。对于共有房产,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割或出售,出售所得款项按照约定比例分配给双方。
2. 车辆:甲方拥有的车辆由甲方独自所有;乙方拥有的车辆由乙方独自所有。对于共有车辆,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割或出售,出售所得款项按照约定比例分配给双方。
3. 存款、证券等金融资产: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割或处理。
4. 债权债务:各自承担婚姻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互相承担对方的债务。
四、其他约定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应在签字处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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