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抚养协议起诉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当事人资格
起诉遗赠抚养协议,首先需要确定当事人的资格。通常包括:
(1) 协议当事人:即为被抚养人和抚养人。只有他们才有资格起诉要求撤销或变更遗赠抚养协议。
(2) 第三人利害关系人:如未成年被抚养人的其他亲属,也可以因自身利益受到影响而提起诉讼。
2. 起诉事由
起诉遗赠抚养协议,需要具备以下法定事由:
(1) 协议成立时存在重大错误、欺诈或胁迫。例如抚养人隐瞒了自身经济状况等。
(2) 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约定的抚养费标准低于法定最低标准。
(3) 协议内容与公序良俗相抵触。如约定剥夺被抚养人的基本人身自由。
(4) 协议内容与被抚养人的最大利益不符。比如约定的抚养条件严重损害被抚养人的身心健康。
(5) 协议履行后严重失去原有目的。如被抚养人已不再需要抚养。
3. 诉讼请求
起诉遗赠抚养协议的诉讼请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
(2) 请求变更协议内容,调整抚养费用标准、抚养期限等。
(3) 请求确认被抚养人的权利,如生活费、探视权等。
(4) 请求依法确定新的抚养关系。
4. 证据准备
起诉时,原告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主张。主要包括:
(1) 遗赠抚养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2) 证明协议存在瑕疵的证据,如录音、拍照、证人证言等。
(3) 证明被抚养人最大利益受损的相关证据,如医疗报告、学校成绩单等。
(4) 证明自身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的材料,如工资单、财产清单等。
总的来说,起诉遗赠抚养协议需要当事人资格,以及充分的法定事由和证据支持。在实践中还需要注意时效问题,如协议无效的诉讼时效为2年。只有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才能顺利提起此类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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