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认定后,通常自用工之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的认定并非完全依赖于书面合同,以下为具体分析:

| 情况分类 | 生效时间 | 法律依据 |
|---|---|---|
| 实际用工(无书面合同) | 自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生效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
| 签订书面合同(有劳动合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
| 劳动仲裁/诉讼(争议确认) | 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
特殊情形说明: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仅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正式合同的,劳动关系仍自用工之日起生效。
2. 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如提供劳动、接受管理、领取工资),即使未签订合同,仍可主张劳动关系成立。
3. 仲裁或诉讼程序中,劳动关系认定需经过法律程序,通常在裁决生效后产生强制法律效力。
认定依据:
劳动关系认定需综合以下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工牌、社保缴纳证明、工作邮件或通讯记录等。
法律后果:
劳动关系生效后,用人单位需履行以下义务: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条件、提供工伤保险待遇等。
若劳动关系认定存在争议,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主张权利,时效期间为仲裁申请时效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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