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量刑的减免有以下几种方式:
1. 自首或被发现后主动投案
如果犯罪分子在被侦查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减轻或免除处罚。按照《刑法》第67条规定,自愿投案、如实供述并退赃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犯罪事实、犯罪手段、犯罪情节等酌情减刑。
2. 积极退赃、赔偿损失
诈骗罪的核心是骗取他人财物,因此,主动退赃并赔偿受害人损失,可以作为从宽处理的依据。根据《刑法》第67条,如能主动退赃并赔偿损失,可以从宽处理。
3. 以保证金等形式追缴赃款
即使无法全额补偿损失,也可以通过提供保证金、抵押等方式来表示诚意,从而获得从宽处理。这可以体现犯罪分子的悔改态度。
4. 积极配合侦查或引导其他共犯投案
如果诈骗案涉及多人,主动配合侦查并引导其他共犯投案,可以作为从宽处理的依据。配合侦查有助于案件的进一步查处,体现出犯罪分子的悔改表现。
5. 诚恳道歉,取得谅解
诚恳地向受害人道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与谅解,也可以作为从宽处理的依据。这体现了犯罪分子的悔改诚意,有助于修复受害人的心理创伤。
6. 家庭困境等特殊情况
如果犯罪分子本人或家庭确实处于特殊困境,经济条件较差,也可以作为从宽处理的考虑因素。
总的来说,诈骗犯罪分子要争取尽可能多的从宽处理因素,体现出自身的悔改表现,这样可以大幅度减轻刑事责任。同时,要切实做好赔偿和修复工作,帮助受害人尽快恢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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