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财物是指货币、有价证券、物品、贵重物品以及其他可以转让的物品,以及具有经济价值的电子数据、电子文档等电子信息。财物是犯罪行为中的一种对象,犯罪行为涉及财物时可以构成财产犯罪,例如盗窃、抢劫、诈骗等。
在刑法中,财物的定义主要包括了实物财物和虚拟财物两大类。实物财物指的是有形物品,如金钱、珠宝、汽车、房屋等,而虚拟财物则包括了电子信息、电子数据、虚拟货币等。
财物的价值取决于其市场价格或者协议价格,但也有个别特殊情况下,财物的价值可能由它的实际用途和功能价值决定。
刑法对财物的界定和范围十分清晰,对于刑事犯罪行为中牵涉到的财物的保护和处罚都有一定的规定,这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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