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罪的罚金处罚依据具体情节而定,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1. 基本量刑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罚金数额通常由法院综合考虑涉案金额、违法所得、社会危害性等因素裁量,一般为违法所得的1至5倍,最低不少于1000元。
2. 加重情节
- 开设罪:组织、经营或为提供场所、资金协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如抽头渔利累计超3万元、赌资累计超30万元、参赌人数累计超120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常为违法所得5倍以上)。
- 跨境:组织中国公民参与境外或利用网络,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罚金可高达数百万元。
3. 特殊规定
- 未成年人涉赌或诱骗未成年人参与的,加重罚金处罚。
- 赌资、工具及违法所得均予没收,上缴国库。
- 自首、立功或配合侦件的可酌情从轻处罚,但罚金仍需缴纳。
4. 司法解释扩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情形视为“聚众”:
- 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累计超5000元;
- 组织3人以上,赌资累计超5万元;
- 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超20人。
司法实践中,罚金还与犯罪嫌疑人悔罪态度、退赃情况挂钩。例如,主动退赔违法所得可能减少罚金数额,但或拒不认罪的将从严惩处。
罪侵害社会管理秩序,法律通过罚金与自由刑并用的方式强化威慑,实践中需结合个案证据链(如资金流水、通讯记录等)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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