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论期末考试重点通常涵盖以下核心内容,需结合具体罪名、构成要件、司法适用及理论争议进行系统掌握:
1. 侵犯人身权利犯罪
- 故意罪:重点区分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注意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致死的界限。
- 故意伤害罪:轻伤、重伤、致死的量刑梯度,特别关注“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的加重情节。
- 罪:违背意志的认定标准,加重情节(如公共场所、),以及男性是否成为犯罪对象的争议。
- 非法拘禁罪:转化犯情形(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2. 侵犯财产犯罪
- 盗窃罪:秘密性特征与公开夺取的界限,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特殊类型。
- 抢劫罪:暴力胁迫的即时性要求,转化型抢劫(《刑法》第269条)的构成条件。
- 诈骗罪: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与处分财产的因果关系,注意与盗窃罪(调包案)的区分。
- 侵占罪:合法占有后非法所有的行为模式,与盗窃罪的客体差异。
3. 贪污贿赂犯罪
- 贪污罪:主体要件(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托管理国有资产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表现。
- 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扩张解释(承诺、明知即可),斡旋受贿的独立性。
- 挪用公款罪:三种用途(非法活动、营利活动、其他)的认定标准及追诉期限差异。
4.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兜底条款的适用限制(需与放火、决水等行为相当性)。
- 交通肇事罪:责任划分(主责、全责)对定罪的影响,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认定。
- 危险驾驶罪:醉驾标准(80mg/100ml),与交通肇事罪的竞合关系。
5.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额与货值金额的折算规则,与其他特殊罪名(如罪)的法条竞合。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四性特征(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与集资诈骗罪的关键区分(非法占有目的)。
- 信用卡诈骗罪:四种行为方式,恶意透支的数额计算与催收要件。
6. 渎职犯罪
-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主观方面(故意vs过失)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判断。
-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主体特殊性,立案前虚假材料是否构罪的争议。
7. 新型犯罪与热点问题
- 网络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明知”认定,利用AI技术犯罪的归责路径。
- 环境犯罪:污染环境罪的客观归责倾向,与行政前置程序的关联性。
复习建议:
结合司法解释(如《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定罪量刑标准。
关注典型案例(如“于欢案”对正当的启示)体现的司法理念变化。
掌握共同犯罪、犯罪形态(未遂、中止)在分则罪名中的具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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