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罗登(全名罗登·加措)因严重暴力犯罪被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下是该案的详细要点及相关法律背景:
1. 案件背景
罗登长期在四川阿坝州若尔盖地区称霸一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持有弹药等多项犯罪活动。其团伙通过暴力手段控制当地牧区资源,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 定罪依据
- 故意罪:罗登直接参与多起致命暴力事件,手段残忍。
-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团伙符合《刑法》第294条关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构成要件,包括层级结构、经济攫取、暴力手段及区域控制等特征。
- 非法持有弹药罪:查获其藏匿军用、及大量弹药,情节特别严重。
- 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69条,法院对其所犯各罪分别量刑后合并执行死刑。
3. 量刑情节
- 从重处罚:罗登系,且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性、公开性,主观恶性极深。
- 社会影响:案件引发藏族聚居区民众强烈愤慨,司法机关将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处理。
4. 法律程序
案件经一审(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四川省高院)审理,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体现我国对重大犯罪案件的程序严谨性。
5. 延伸知识
- 2018年以来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全国累计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截至2021年数据),罗登案是打击民族地区黑恶势力的标志性案件之一。
- 藏族地区司法实践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此案判决亦体现对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的维护。
罗登案的审判彰显了中国法律对暴力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同时也反映了司法机关在民族地区依法治理的坚定立场。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