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共同犯罪的定罪量刑需结合具体犯罪情节、涉案金额以及各参与者的角色进行综合判断。根据中国刑法相关规定,套路贷行为通常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定性,共同犯罪的认定需符合以下原则:

| 法律依据 | 核心内容 |
|---|---|
| 刑法第25条 |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人需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包括、从犯、教唆犯等。 |
| 刑法第266条 |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 刑法第27条 |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 刑法第29条 | 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应当按照其教唆的犯罪行为处罚。若被教唆者未实施被教唆的犯罪,教唆犯可能减轻或免除处罚。 |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明确套路贷犯罪的司法认定标准,强调对、组织者、策划者的重点打击,并结合情节严重程度区分罪名。例如,若涉及虚假诉讼、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等手段,可能同时构成诈骗罪和虚假诉讼罪,实行数罪并罚。 |
常见量刑情形:
| 犯罪角色 | 量刑基准 |
|---|---|
| 若涉案金额达50万元以上,通常会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区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
| 从犯 | 根据作用大小,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相应罚金;若情节较轻,可能适用缓刑。 |
| 教唆犯 | 若被教唆者未实施犯罪,教唆者可能被认定为犯罪预备或未遂,依法减轻处罚。 |
| 技术支持者 | 如提供虚假合同、伪据等协助的,可能被认定为从犯或共同犯罪中的辅助者,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
司法认定难点:
1. 涉案金额的认定:需结合实际骗取金额、虚假债务金额及非法占有财物的总额综合判断。
2. 犯罪故意的区分:需证明各参与者明知是套路贷行为仍积极参与,避免与民间借贷混淆。
3. 数罪并罚情形:如同时触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应根据具体罪行分别量刑后合并执行。
特殊情节影响:
若套路贷涉及黑恶势力、软暴力手段、造成被害人自杀或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形,可能升级为“情节特别严重”,甚至适用《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或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的加重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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