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在2013年因涉嫌多名未成年少女被捕,经过多次审判后,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下是详细的刑事审判过程和判决理由。
一、刑事审判过程
1.一审
2014年,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以孙小果涉嫌罪提起公诉,该案在无锡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检方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孙小果的认罪视频、少女的证言以及其他物证证据。经过审理,判决结果为无期徒刑。
2.二审
2015年,无锡市中级法院二审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孙小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陪审团在审理时表示认同死刑判决,认为孙小果的罪行极其严重,对受害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3.上诉
2015年,孙小果的辩护律师针对判决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二审判决定性的证据均能证明孙小果犯罪事实,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二、判决理由
孙小果的犯罪行为极其严重,受害人均为未成年人,手段残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自尊心。在判决中,法院列举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1.孙小果作案的手段残忍,他多次使用暴力强迫女孩发生性关系,并且在某些情况下是对多名女孩进行侵犯。
2.孙小果的作案手法非常狡猾,他经常把自己打扮成一个风度翩翩、有钱有势的人,欺骗女孩。他还威胁女孩不要报警,甚至威胁其家人和亲戚。
3.孙小果犯罪时间长达五年,多次重复犯罪,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极为严重。受害人心理受到极大的伤害,部分受害人还出现了抑郁症等病症。
4.在一审期间,孙小果曾经认罪并请求宽大处理。但是在后来的审判中,他又反悔,并试图逃避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孙小果的罪行极其恶劣,伤害极其严重,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态度是极其严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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