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经济犯罪,属于侵权犯罪中的一种。如果一个人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以威胁方式勒索他人财物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获取财物,就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的犯罪。即犯罪主体以非合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为目的进行敲诈勒索行为。
2. 以威胁方式进行勒索:犯罪主体通过威胁他人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强迫他付财物或者执行其它行为。这种威胁可以是口头或书面的,也可以是暗示、承诺和恐吓的方式。
3. 主观故意:犯罪主体以明知的方式进行敲诈勒索行为,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依然故意实施这一行为。
4. 法律效果:犯罪主体的行为已经对被害人产生了威胁或者造成了恐慌,并且使被害付财物或者执行其它行为。
在中国刑法中,关于敲诈勒索罪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二百六十四条。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非法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犯罪的。
进行敲诈勒索行为的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需要具备刑法上的刑事责任能力,即年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因精神病或智力障碍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除外。因此,如果满足上述构成要件的情况下,犯罪主体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在司法实践中,敲诈勒索犯罪行为多由张弛有度、威胁胁迫、实施意图明显等特征来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虽然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但是在处理此类犯罪时,司法机关需要权衡各种因素,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强对敲诈勒索犯罪的预防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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