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斑鸠作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属于一级保护动物,在我国法律中受到严格保护。非法捕捉斑鸠属于非法狩猎行为,是一种触犯法律的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非法捕捉、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第六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较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停业整顿并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一)销售、加工、收购、运输非法猎捕、杀害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二)违法出租、出借、弹药的;(三)领导非法狩猎的。”
按照以上法律规定,有关非法捕捉斑鸠的行为,应该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和处罚。具体的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处罚的威严和力度也不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非法捕捉斑鸠数量较少,属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能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要求停业整顿,并罚款等措施。如果非法捕捉斑鸠数量较多,情节严重,公安机关将可能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刑事处罚,采取逮捕、监禁等措施。
因此,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我们应该自觉抵制非法捕捉、杀害和贩卖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行为,树立正确的野生动物保护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的监管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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