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著作权人的权益,著作权法作品包含了多种权利,其中包括以下几种主要的权利:
1. 署名权: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署名权的权利,即著作权人有权决定在公开使用或复制其作品时,要求以其姓名署名。
2. 修改权:著作权人有权对其作品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作品进行二次创作。
3. 发行权: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其作品提供给公众,以及如何提供给公众,例如制作发行复制品、出版、进行表演、公开传达等方式。
4. 表演权: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其作品进行公共表演,包括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各种表演形式。
5. 放映权: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其作品通过影视放映等方式进行公开传播。
6. 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其作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包括互联网、移动网络等。著作权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方式让作品在全球范围内传播与播放,这对著作权人的作品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7. 翻译权:著作权人有权将其作品翻译成他国文字,或者对外语作品进行翻译。
8. 包括在《中国版权法》中新增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人有权以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或者授权他人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
9. 转让权:著作权人有权将其作品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他人,即著作权人可以协议许可他人以独占性方式或者非独占性方式利用其作品。
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一系列的权利,这些权利的行使在一定程度上为著作权人创造了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工作创造和合法权益。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