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中规定了一些不需要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就能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理使用权。合理使用是指在不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利用其作品的权利。合理使用通常包括个人对作品进行复制、修改、发行、表演等行为,例如在家庭、学校、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对作品进行进行学习、研究、教学等使用,通常不需要著作权人的许可。
第二,引用权。在进行学术研究、教学、新闻报道等行为中,引用他人作品是常见的行为。引用权指的是在符合引用标准的前提下,可以引用他人作品的权利。引用标准通常包括引用的作品不能构成整体,必须注明作者和作品名称,且不能侵犯原作品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符合引用标准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著作权人的许可。
第三,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将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在信息网络上,对于部分作品的传播,著作权法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在非营利性教学科研、新闻报道、公共事务信息等目的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等信息。
第四,作品使用许可制度。著作权法还规定了一些作品使用许可制度,即著作权人以固定的条款授予他人使用其作品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他人在遵循许可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而无需著作权人的许可。
以上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一些不需要著作权人许可的权利,这些权利为了平衡著作权人和公众的利益,保护了公众合理使用作品的权利,但需要在合理范围内行使,不能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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