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销后享有三年保护期,即商标注销后三年内,原商标注册人有权对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进行侵权。在保护期内,原商标注册人可以立即请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
在保护期内,原商标注册人可以对商标进行恢复,恢复后商标将重新获得注册的保护。如果三年保护期全部届满,原商标注册人未恢复商标的注册权或者恢复商标注册权失败,那么商标权将会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为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商标注销后享有保护期,在提起侵权之前,原商标注册人必须先行为商标注册局申请商标注销复审,并获得商标注册复审机构作出的终审判决,确认商标已经注销的事实。只有在商标注册复审结论作出后,原商标注册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恢复诉讼。
总之,商标注销的保护期为三年,稍有不慎就可能让商标权消逝,因此注册人在商标注销后应及时提起商标恢复行动,恢复商标的注册权。同时,企业和个人在进行商标申请前必须对涉及的商标进行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尽可能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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