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版权)的归属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归属规则如下:
1. 原始归属:作者
一般情况下,著作权归属于作品的创作者(自然人),即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作者。例如文字作品的写作者、美术作品的绘画者等。创作行为是著作权产生的核心要件。
2. 法人作品
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于该法人或组织。例如企业发布的官方宣传文案、影视公司制作的电影作品等。
3. 职务作品
- 一般职务作品:员工在职期间完成的与职责相关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但法人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 特殊职务作品(如工程设计图、软件代码等):著作权归法人,作者享有署名权。需以合同或单位规定明确。
4. 委托作品
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若未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受托人(实际创作者),但委托人有权在约定范围内使用。
5. 合作作品
由多人共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享。不可分割使用的部分需全体同意才能行使权利。
6. 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
- 演绎作品(如翻译、改编):演绎者享有新作品的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原作品权利。
- 汇编作品(如选集、数据库):汇编者享有整体著作权,但对原作品不产生权利影响。
7. 视听作品(如影视剧)
著作权归制片者,但编剧、导演、摄影、词曲作者等享有署名权,并可单独行使剧本、音乐等作品的著作权。
8. 匿名作品与遗作
- 匿名作品由出版者或持有人代行权利,作者身份确认后恢复。
- 作者死后,著作权由继承人继承,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
扩展知识: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财产权(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人身权不可转让,财产权可授权或转让。
特殊情况下(如政府文件、时事新闻),作品可能不适用著作权保护。
国际公约(如《伯尔尼公约》)要求成员国对作品实行自动保护原则,无需登记,但著作权登记可作为权属证明。
著作权归属的核心是保障创作者的权益,同时平衡社会公共利益。实际案例中需结合具体创作背景、合同条款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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