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b>作品的著作权,即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受保护的< b>作品包括以下类型:
| 作品类型 | 说明 |
|---|---|
| 文字作品 | 如小说、论文、文章等以文字形式表达的作品。 |
| 口述作品 | 如即兴演讲、口头创作等以口头语言表达的作品。 |
| 音乐作品 | 如歌曲、乐曲等以旋律和歌词形式表达的作品。 |
| 戏剧作品 | 如剧本、相声、小品等通过表演形式呈现的作品。 |
| 曲艺作品 | 如评书、快板、杂技等传统艺术形式的作品。 |
| 舞蹈作品 | 如编舞、舞蹈动作设计等通过身体动作表现的作品。 |
| 美术作品 | 如绘画、雕塑、摄影等视觉艺术作品。 |
| 建筑作品 | 如建筑设计图、建筑模型等与建筑相关的创作。 |
| 摄影作品 | 如照片、图像等通过摄影技术创作的作品。 |
|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 如影视剧本、影片画面等综合艺术形式的作品。 |
| 其他作品 | 包括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 |
受保护的< b>作品需满足< b>独创性和< b>可复制性两个核心条件。其中< b>独创性指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并体现其个性特征;< b>可复制性指作品能以某种形式固定并传播。
下列内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 b>决议、决定、命令等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
时事新闻,单纯事实消息和客观报道。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以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思想、处理方法。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 b>作品。
著作权包括< b>人身权和< b>财产权两类权利。其中< b>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 b>财产权包括复制权、表演权、出租权等。
受保护的< b>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获得著作权,无需登记。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终身及死后< b>50年(法人作品为50年,自首次发表日起计算)。
著作权法同时保护< b>邻接权,即与作品传播相关的权利,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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