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商标保护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可通过续展延长保护,每次续展有效期为10年,次数不限。若未按时续展,商标将进入宽展期(6个月),宽展期内仍未续展的,商标权终止。
商标保护解除的主要情形包括:
1. 未续展导致失效:商标注册人未在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宽展期内办理续展,商标权自动终止。
2. 主动注销:商标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销商标。
3. 撤销程序:
- 三年未使用撤销: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未使用,他人可申请撤销该商标。
- 不正当注册撤销:通过欺骗或恶意手段获得的商标,可能被宣告无效。
4. 无效宣告: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如带有误导性、损害公共利益等),或被恶意抢注,经裁定无效后权利自始不存在。
5. 司法或行政裁决:因侵权纠纷或权利冲突,法院或行政部门裁决商标权终止。
扩展知识:
国际保护: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商标,保护期限同样为10年,续展规则与国内一致,但需注意指定国的具体要求。
商标价值维护:及时监测商标状态、规范使用(如不擅自改变标识)、留存使用证据(如销售合同、广告材料)可降低被撤销风险。
权利恢复:因不可抗力或正当事由延误续展的,可在失效后2年内申请恢复,但需证明延误的合理性。
商标权的稳定性取决于法律合规性与权利人的主动管理,长期维护是品牌保护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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