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原创性的智力成果,包括以下作品:
1. 文字作品,如小说、报告、讲演、诗歌、散文等。
2. 口述作品,如录音作品等。
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 美术作品,如绘画、sculpture、绘图、版画、摄影等。
5.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6.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7. 计算机软件。
8. 其他的作品,如表演艺术、工艺美术品等。
上述作品只要体现作者的原创性,即可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拥有包括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等在内的一系列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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