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涵盖不同保护范围和法律特征:
1. 商品商标
用于区分商品来源,附着在实物商品或其包装上。例如食品、电子产品上的标识。需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选择具体商品类别注册。
2. 服务商标
用于标识服务提供者,如教育培训、餐饮服务的品牌标识。与商品商标并列,受《商标法》同等保护。
3. 集体商标
以团体、协会名义注册,供成员使用,表明成员资格或商品服务品质(如“金华火腿”)。注册人需提交管理规则,成员使用受监管。
4. 证明商标
由具备检测监督能力的组织控制,用于证明商品/服务的产地、原料或特定品质(如“绿色食品”)。注册人不得自行使用,需制定使用标准。
5. 联合商标
同一主体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如“娃哈哈”同时注册“哈娃哈”),用于防御核心商标被抄袭。我国虽无明文规定,但实践中允许。
6. 防御商标
将知名商标跨类别注册(如“小米”注册在食品、服装类),防止他人在非主营业务领域抢注。需商标已具较高知名度。
7. 立体商标(三维商标)
以三维标志为特征,如独特产品造型(可口可乐瓶身)。需证明具有显著性,功能性形状不可注册。
8. 颜色组合商标
两种以上颜色按特定比例、排列组合形成的标识(如蒂芙尼蓝)。单纯颜色不受保护,需证明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
9. 声音商标
以特定旋律或音效作为标识(如英特尔“登登登登”)。需提交音频样本和谱面说明,非通用声音方可注册。
10. 全息商标
通过全息图呈现的动态图像标识,属于非传统商标。我国2014年起接受申请,需提交多视角效果图及视频文件。
其他注意事项:
地理标志商标:可作为集体/证明商标注册,如“五常大米”。需提供产地关联性证据。
注册商标有效期:核准注册后10年,可无限续展。
国际注册:通过马德里体系可在124个成员国延伸保护,需基于国内注册申请。
未注册商标可受《反不正当竞争法》有限保护,但风险较高。驰名商标可获跨类保护,需通过案件认定或行政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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