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中的第三十类是关于“粉类及食用冰”的。在国际分类体系(Nice分类)中,这个类别包括各种形式的粉末和粉末状的食品,以及食用冰。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小麦粉、谷物粉和米粉:这包括用于烘焙、烹饪和制作面食等食品的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等。
2. 面食制品:这包括各种类型的面条、意大利面、通心粉等。
3. 糕点、糕点和面包:这包括各种类型的糕点、糕点和面包制品,如蛋糕、饼干、面包等。
4. 糖果和巧克力制品:这包括各种类型的糖果、巧克力和糖果制品,如巧克力棒、软糖、硬糖等。
5. 粉末饮料:这包括各种类型的粉末状饮料,如咖啡粉、奶昔粉、果汁粉等。
6. 食用冰:这包括各种类型的冰淇淋、冰棍、冰冻甜点等。
商标法第三十类的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许多与食品相关的产品。这些产品通常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在商标注册和保护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在这个类别册商标,企业可以保护他们的品牌,确保消费者能够识别并信任他们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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