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其主要作用就是保护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国家保护的主要权利有以下几种:
1. 发表权
发表权是指作者决定是否公开发表其作品的权利。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有权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首次公开发表,以及何时及以何种方式公开发表。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擅自发表其作品。这种保护有利于作者合理控制自己作品的公开范围,维护自身声誉和利益。
2. 署名权
署名权是指作者有权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并决定采用何种方式署名的权利。这不仅能够确认作者身份,彰显其创作成果,还能避免他人冒用作者名义获取不当利益。著作权法规定,未经作者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署名方式使用作者的名称。
3. 修改权
修改权是指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的权利。这种保护有利于作者根据实际需要持续改进自己的作品,使之更加完善。著作权法规定,在作品公开发表后,作者有权对作品进行合理修改,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4.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有权阻止他人以歪曲或者篡改等方式损害其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这种保护有利于维护作者的创作成果,防止他人擅自篡改作品内容或形式。著作权法规定,未经作者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歪曲、篡改等方式侵害作品完整性。
5. 复制权
复制权是指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有权许可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权利。这种保护有利于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依法获得复制作品的收益,维护其经济利益。著作权法规定,未经作者或著作权人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复制其作品。
6. 发行权
发行权是指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有权许可他人发行自己的作品,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权利。这种保护有利于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依法获得发行作品的收益,维护其经济利益。著作权法规定,未经作者或著作权人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发行其作品。
7. 出租权
出租权是指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有权许可他人出租自己的作品,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权利。这种保护有利于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依法获得出租作品的收益,维护其经济利益。著作权法规定,未经作者或著作权人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出租其作品。
8. 展览权
展览权是指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有权许可他人展览自己的作品,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权利。这种保护有利于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依法获得展览作品的收益,维护其经济利益。著作权法规定,未经作者或著作权人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展览其作品。
9. 表演权
表演权是指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有权许可他人表演自己的作品,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权利。这种保护有利于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依法获得表演作品的收益,维护其经济利益。著作权法规定,未经作者或著作权人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表演其作品。
10. 放映权
放映权是指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有权许可他人放映自己的作品,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权利。这种保护有利于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依法获得放映作品的收益,维护其经济利益。著作权法规定,未经作者或著作权人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放映其作品。
11. 广播权
广播权是指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有权许可他人通过广播等方式传播自己的作品,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权利。这种保护有利于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依法获得广播作品的收益,维护其经济利益。著作权法规定,未经作者或著作权人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通过广播等方式传播其作品。
12.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有权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自己的作品,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权利。这种保护有利于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依法获得网络传播作品的收益,维护其经济利益。著作权法规定,未经作者或著作权人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可见,著作权国家保护的权利涵盖了作品的发表、署名、修改、完整性保护,以及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和信息网络传播等诸多方面,这些权利都是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合法享有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这种全面、系统的法律保护,有利于保护作者和著作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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