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如果一个商标已经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即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企业可以在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
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跨类别保护的申请材料,包括驰名商标注册证、授权委托书、跨类别保护商标申请书等必要文件;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则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
3. 在初审合格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公告该驰名商标申请,如果没有异议,将核准并颁发跨类别保护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跨类别保护的驰名商标不得与之前注册的同类商标构成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也不得损害其他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企业在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时,应该仔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并遵守程序规定。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