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办法的主要条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商标注册保护
商标权通过注册取得,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经审查核准后获得专用权。注册有效期10年,可无限续展。未注册商标原则上不受保护,但驰名商标例外。
2. 禁用权条款
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防止消费者混淆。包括禁止擅自制造、销售标识及帮助侵权行为(如电商平台明知未采取措施)。
3. 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对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禁止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或翻译,误导公众。未注册驰名商标仅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受保护。
4. 商标使用规范
注册后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任何单位可申请撤销。使用需保持与注册标识一致,擅自改变字体、图形等可能导致撤销。
5. 侵权救济措施
- 民事赔偿:按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计算,可适用惩罚性赔偿(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者1-5倍)。
- 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止、没收工具、罚款(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
- 刑事追责:假冒注册商标罪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6. 边境保护机制
权利人可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海关对涉嫌侵权进出口货物可依职权扣留,并经调查后销毁侵权商品。
7. 在先权利冲突处理
禁止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需具有一定影响),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姓名权等。典型案例包括“乔丹”商标案。
8. 集体证明商标特殊规则
集体商标(如“沙县小吃”)需提交使用管理规则,成员违规使用可能导致集体商标撤销。地理标志商标禁止非产地商家注册。
9. 国际注册体系(马德里体系)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国际申请,可指定120多个成员国,实现“一次申请多国保护”。
10. 网络侵权特别规定
平台经营者需建立“通知-删除”机制,商标权人提交侵权证据后,平台未及时处置需承担连带责任。《电子商务法》明确要求公示经营者资质信息。
补充说明:
商标监控建议:定期检索近似商标公告,异议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
防御注册策略:主商标+防御商标(如“老干妈”注册“老干爹”“老干娘”)。
证据保全:公证购买流程、网页截图,必要时申请诉前禁令。
依据法规主要包括《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第213-215条及《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际操作需结合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如《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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