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观设计专利转让后再次转让的问题上,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0条的规定,专利权属于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可以转让其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即进行外观设计专利的转让。
2. 外观设计专利转让后的再次转让
外观设计专利转让后,新的专利权人获得了该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排他的专利权,包括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和转让专利权的权利。因此,新的专利权人也可以将其获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再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3. 再次转让的注意事项
(1) 转让合同的签订。再次转让外观设计专利权时,需要新的专利权人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约定转让的范围、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
(2) 专利权属变更登记。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再次转让完成后,需要向专利局申请办理专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以确认新的专利权人身份。
(3) 第三方权利的确认。在再次转让时,需要确认该专利权是否存在质押、许可等第三方权利,以避免转让纠纷。
(4) 先前转让合同的约定。如果前次转让合同中对再次转让有限制性约定,也需要遵守执行。
4. 小结
总的来说,外观设计专利转让后再次转让是允许的,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签订转让合同,办理专利权属变更登记,确认专利权状态等。再次转让时还要注意不能侵犯前次转让合同的约定。只要谨慎操作,外观设计专利的再次转让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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