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中有关引用文献的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申请注册商标时,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使用该商标的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同时,第三十三条规定,在评审或者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相关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应当提供证据。这就要求商标申请人以及参与商标评审或诉讼的各方当事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引用文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些引用文献可能包括合同、交易记录、广告宣传资料、专家意见等各类证据材料。这些引用文献在审查和裁决中起着重要的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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