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保护的类别是指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划分的45个类别,其中第1-34类为商品类别,第35-45类为服务类别。商标权利人需根据自身经营领域选定对应类别进行注册,保护范围仅限于核准注册的类别及其核定商品/服务项目。

| 大类范围 | 覆盖领域 | 典型示例 |
|---|---|---|
| 第1-34类(商品) | 工业制品、日用品等实体商品 | 第9类(电子设备)、第25类(服装鞋帽) |
| 第35-45类(服务) | 商业服务、技术服务等非实体服务 | 第35类(广告销售)、第41类(教育培训) |
1. 分类保护原则:商标权保护遵循"申请类别专属原则",品牌在未注册类别不受保护。例如注册第29类(食品)的商标,无法阻止他人在第30类(调味品)使用相同商标。
2. 防御性注册策略:企业常采用“1+N”模式注册:
3. 新兴领域特别提示:
| 商业形态 | 核心保护类别 | 扩展建议类别 |
|---|---|---|
| 电子商务 | 第35类(在线零售) | 第9类(APP软件)、第42类(平台技术服务) |
| 智能制造 | 第7类(机械设备) | 第9类(工业程序控制)、第42类(研发服务) |
需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操作,该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3文本)调整,包含:
注:本答复内容基于《商标法》及尼斯分类规则整理,具体注册策略请咨询专业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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