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著作权法》,著作权包括以下主要权利:
1. 发表权:作者决定是否公开发表其作品的权利。作者有权决定作品是否发表、何时发表、以什么方式发表。
2. 署名权: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有权在作品上署真实姓名或者约定的笔名,并有权要求他人在使用该作品时恰当地署名。
3. 修改权:作者对其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作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对作品进行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
4. 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制作作品的复制品的权利。未经作者许可,他人不得复制其作品。
5. 发行权:首次向公众提供发行本的权利。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发行,以及发行的方式和范围。
6. 出租权:以有偿方式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计算机软件和音像制品的权利。
7. 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品的权利。
8.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组织他人表演作品的权利。
9. 放映权:以电影放映、电视播放等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视听内容的权利。
10. 广播权:以广播、电视等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
11.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信息网络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
12. 改编权:对作品进行改编的权利。
13. 汇编权:创作汇编作品的权利。
14. 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转换为另一种语言的权利。
15. 许可权:允许他人使用作品,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
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可以依法行使上述权利,且这些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著作权法的目的,就是保护作者的权利,促进文化事业和科技进步。只有当作者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他们才能安心创作,社会也才能持续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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