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假冒注册商标的;
(二)擅自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misleading the public;
(三)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冒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第六十二条规定,有前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商标法中规定了涉及伪造、假冒注册商标等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工商部门应当将相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商标法中明确规定应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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