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合同条款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据现行政策制定,具有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1. 产权限制条款
明确房屋为共有产权或有限产权,购房者仅享有部分产权(如70%),剩余部分归政府或代持机构所有。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转让需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部分地区规定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
2. 购房资格与条件
需列明申请人需满足的户籍、社保年限、收入标准等准入条件。若隐瞒真实情况或虚假申报,合同自动解除并追究违约责任。
3. 价格与付款方式
约定按政府核定价格销售,明确首付比例(通常不低于30%)、贷款方式(需使用公积金或政策性贷款)及分期付款的具体时间节点。
4. 房屋交付标准
详细标注装修标准(如简装或毛坯)、配套设施(如基础教育配套建设进度)、质量保修责任(基础结构保修期不少于50年)。
5. 过户与登记条款
规定办理不动产证时需标注"安居房"属性,过户需提交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文件,且转移登记后仍受产权限制约束。
6. 回购与退出机制
若购房者取得其他房产、收入超标或擅自出租出售,政府有权按原价扣除折旧后强制回购。部分城市规定因特殊原因退房需支付违约金(约总房款5%-10%)。
7. 违约责任
购房者违规使用房屋(如空置、转租)需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开发商延期交房超过90日可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
8. 物业管理特别约定
物业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高标准。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比例高于普通商品房(通常为房款2%-3%)。
延伸内容:部分城市试点"先租后售"模式,租赁满5年后可转为购买,已付租金抵扣房款。合同还可能附带学位锁定条款,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区资格的使用限制。签订前需重点核查《住房保障对象告知书》与项目《建设协议书》备案情况,避免小产权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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